考了一個禮拜的期中考試。
有種近乎往生之感。
當然,還沒考完,一整個就很苦命。
不過當初決定好要雙主修就該認命點。
以上不是我想說的。
另外有些事情想檢討。

 
關於讀書方法之修正。
 
其實整體考試下來,
債總跟親屬法寫得有點不知所云。
但是你說我沒讀書嗎?
那怎麼可能。
不過我的不知所云倒也不是不會寫。
只是覺得應該還可以更好。
可是我沒寫到那種感覺。
對,感覺不大對勁。
 
尤其是債法總論!
課前預習,課後複習。
這些我都做到了。
王澤鑑跟林誠二的書還交叉對比著看。
民總也重新都念過了一次。
可是寫考卷時就是很無力吶。
當我寫完考卷以後,我就發現我沒用三段論證去推。
感覺非常之糟糕,推理過程有點混亂。
用詞上不夠精確。
嘛,硬要說的話...
我覺得整張考卷寫的很沒頭緒。
更有種感覺是說,你拿什麼東西去說服人家?
今天自己寫的論證,連自己都說服不了。
算什麼東西阿?
反正這種感覺真有種揮之不去之厭惡感。
可惡,果然我還是一整個很弱。
 
親屬法也不太清楚自己在寫什麼。
精確地說,那些概念我都懂。
也講得跟真的一樣。
但是條號跟概念沒有連結起來。
非常之糟糕。
我還把兩個條文寫顛倒。
到底是在幹麼啊我?
 
哀,習法之路甚遠,我乃小人也。
 
下禮拜一考旁聽的物權。
禮拜三要考物權。
下下禮拜三考刑法分則。
我現在這樣,還是不夠。
必須更努力才行。
 
但是該怎麼樣正確修正,我還是很沒頭緒。
多思考幾天,大概會理出一些思緒吧。
希望如斯。
大體方向想從整個大架構起來。
必須站更高看更遠才行!
恩,繼續努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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