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幾何時,
我的網誌的寫法,越來越口語化。
充滿了狀聲詞及發語詞這類的。
也喜歡不斷地用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來撰寫。
就某個角度上來說,我的網誌與其說是寫給人看。
倒不如說是寫給自己看更為正確些。   
 
前陣子,翻了一下以前寫的網誌。
感覺上寫作手法很青澀。
想法跟論述也非常地主觀。
看了真覺得有些不好意思...。
雖然現在也沒變得多客觀就是了。
 
不過卻也沒打算刪掉,畢竟當時我的思緒及能力。
就是只有到那個點,青澀反而真實。
即使現在的想法與觀點和以前大不相同。
但也覺得刪掉可惜,是一些曾經存在過的想法。
 
雖然我是個還蠻喜歡推翻自己論點的人。
但是因為願意改變才會有所進步。
因為如此,即使錯誤的痕跡存在過,
也不願去抹滅掉,
那些想法跟思緒都是我成長的過程及點滴。
 
我不是一開始就完美的人,但現在也是有許多不完美的地方。
但是整體而言,我不畏懼錯誤,
錯誤反而可以給我前進的力量。
因為錯誤我才能知道自己該做些什麼樣的修正。
也就是如此,才覺得人生饒富趣味。
 
回首一看,寫網誌這個習慣已經快要五年了。
從一開始地網誌用語是寫給不特定第三人的口氣在寫。
轉而到現在是用來紀錄給自己看的方式來陳述。
 
我也曾經因為有他人看了我網誌內容,
對我的想法表示大為不滿。
甚而拿我網誌上的內容與我對質。
 
是的,該死的文人病。
有時候真的覺得,文人所寫的東西比政客的話更不能信。
當下的情境,當下的氣氛,當下的感受。
再加上一點點文墨的渲染。
那種文章,過猶不及,還真的只能看看就好。
深深地帶有為賦新詞強說愁的意味。
以上是題外話。
 
曾經一度很想要放掉寫網誌的習慣。
曾經一度覺得連寫個網誌都要顧慮到他人想法。
曾經一度忘記自己為什麼要寫這些會惹人蜚語的文章。
  
後來型態改變,我的網誌開始只跟自己說話了。
算是對自己的記錄。
也不打算鎖文章,
我會哭會笑會開心會難過會生氣會憂傷,
那些都是我的情緒,我只給網誌知道。
不過這種意味帶有些Anne Frank的感覺。
但也無妨,
這才是我最真真實實的樣子。
 
每天我都會做的一件事情就是,
把自己的性格想法跟思緒切成許許多多不同的層面。
反覆檢索思考。
到底哪裡要改進到底哪裡有問題。
不斷地對自我做修正,
這個習慣到底什麼時候開始我也想不起來了。
 
一直不斷地追憶,
卻只回想起國中時期。
每天走去上學及放學的路上都會問自己一句話:
如果只剩下一天可以活,該做些什麼?
最後有沒有思考到答案,我也想不太起來。
 
或者是說,答案可能不是那麼樣地重要。
畢竟我人現在也活得好好在這裏。
現在的我更應該去思考這個問題,但是卻興致缺缺。
大概是不太相信馬雅人的預言吧我想。
 
但是只能說,
好像這種思考模式,從很小的時候就有了。
這大概也是為什麼我心煩意亂時,
傾向一個人去散步走走。
有時候會覺得走路有助於我思緒上的整理。
可以更清楚知道我想要的是什麼。
 
天馬行空一樣。
 
網誌是寫給自己看的。
所以常常會出現像是schedule之類的網誌。
不過另一方面,我非常喜歡用代稱來寫網誌。
倒不是怕被當事人看到,當然看到也很麻煩就是了。
只是單純喜歡用暗號來寫作。
好像很多水瓶座皆如此,
EX:Albert Einstein and Thomas Alva Edison。
嘛,或許這只是一個小小的趣味吧。
不過這樣寫起來很像把自己論述的地方又推翻一樣。
 
無傷。
 
到底為什麼要打這篇呢?
是最近的我一直在思考這問題吧。
某些角度上來說,我的思考模式偏向於男生。
之前一份研究指出,
男性在思考時傾向在大腦中思索釐清。
女性在思考時傾向用說話來釐清思緒。
不過我的模式則是:
大腦先思索多日無解→寫成網誌再一次釐清,若無解→開始找人說。
不過通常在網誌這塊答案就會出來了。
更或者是說,我想把我在大腦想到的想法用寫的形式給記錄起來。
有點史家的味道。
 
寫了很多也很長。
有點不成句意。
 
但重點只有一句。
 
 
 
 


網誌上的思緒是我真真實實的樣子。
 
 
 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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